资讯新闻
当前位置: 主页 > 时尚购物 >

假冒办案骗未成年人财物检方抗诉建议判诈骗罪

时间:2018-03-28 09:49:44

原标题:假冒办案专骗未成年人财物两月内流窜四区作案近十起被告因盗窃罪一审获刑,检方抗诉建议改判诈骗罪

“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同意长宁区检察院这部分抗诉理由,建议二审法院改判。”二审庭上,一分检检察员对长宁区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予以部分支持,即支持“定性”、不支持“量刑”。理由是,被告人供述七次犯罪,却只有两名被害人提供发票等书证,所以犯罪金额是就低认定。同时,被告人是累犯,短短两个月内在本市四个中心区域作案接近十次,作案对象都是未成年学生,主观恶性较大,应从重处罚。一审法院根据犯罪性质、情节判决,量刑并无明显不当。

2014年9月17日,丁某在万航渡路某小吃店,治疗小孩癫痫有效的方法冒充办案人员搭识侯某。将其带至附近居民楼后,以查办案件新疆治疗癫痫病重点医院为由,向侯某借手机拍照并伺机逃逸。经公安机关查明,2014年9月至11月,丁某采用上述方法在长宁、静安、普陀、徐汇等区作案,销赃钱款被其挥原发性癫痫病能治好吗霍殆尽。法院一审认定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长宁区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丁某获取财物时采用的是虚构事实的诈骗手段,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应当认定为诈骗罪。同时,本案案值为人民币5378元,刚到达诈骗罪起刑点。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检察院求刑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相差一年,量刑偏重。

12月17日消息:丁某冒充帮助民警办案的工作人员,专门搭识未成年人,取得信任后,借得被害人手机等财物,趁其不备逃逸。长宁区检察院指控丁某犯诈骗罪,长宁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丁某刑罚。检方不服,提起抗诉。昨天,此案二审在上海一中院开庭,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员认为罪名应定为诈骗罪。法庭未当庭宣判。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