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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看完明白了

时间:2019-12-02 10:15:24

劳动者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看完明白了

劳动者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看完明白了

发布时间:2018-12-28 11:02:20 已有: 人阅读

首先,经济补偿金主要用于员工离职后没有收入的补偿。达到法定退休人员年龄,符合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但由于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向申请获批延迟退休的,这样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继续存续劳动关系。此后,再出现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的,由于员工可以随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不应享受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形实践中很少发生。其次,超过60岁属于退休人员,那就不存在劳动合同的说法,存在的也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因为退休人员不属于普通劳动者的范畴,劳动法并不适用。这种情况下,除非在签订劳动协议或劳务合同的时候,有明确的约定解除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不然没有任何补偿。如果企业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员工的话,应给与适当的补偿,一般用人单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时都会看员工年龄而定,员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交纳的都有社保等福利,年过六十者可以有养老金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所在的企业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给这名劳动者办理相应的退休待遇。因为劳动者已经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所以说是可以享受这个退休待遇的。那么办理退休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办理完退休以后,那么这名劳动者就可以享受退休金的待遇了。所以说也就谈不上经济补偿这样一个说法了。实际上自己已经正常退休,那么就无需进行工作了。需要享受天伦之乐,享受自己退休以后的幸福生活,因为每个月都有退休金的相关收入了。您的每一次点赞、转发、收藏都是对作者很大的肯定,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留言区给我留言哦,我会帮您解答,解决您的疑惑!十堰治癫痫方法河南外伤性癫痫如何治疗武汉治疗癫痫病的重点医院是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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